各县(市)人民政府、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行署各部门、地直各单位:
《阿勒泰雪都文化演艺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已经地委、行署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12月9日
阿勒泰雪都文化演艺有限责任公司
组建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文化润疆工程的深邃思想、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做大做强地区文化演艺产业,提高阿勒泰地区文化软实力和竞争力。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文化体制改革有关要求,结合《阿勒泰地区歌舞团与阿勒泰市艺术团融合发展的工作方案》,决定组建阿勒泰雪都文化演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雪都演艺公司”),结合地区实际,制定如下组建方案。
一、公司性质和主要目标
文化演艺公司是肩负地区文化发展使命,盘活地区国有文化演艺资产,承担文化演艺及相关产业发展职能,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国有文化公司。文化演艺公司确定为行署直属二类国有全资公司。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相关规定,参照中宣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宣发〔2017〕3号),由财政部门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和监管职责;企业日常管理由地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涉及部分重要事项,须报地委宣传部、地区财政局审批或同意。具体职责参照《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力争通过3—5年时间,推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强的文艺精品,把文化演艺公司打造成集创作演出、剧场经营、策划营销、艺术培训等为一体,主业突出、特色鲜明、管理规范、运行高效,在全疆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国有文化演艺企业。
二、公司组建方式及内容
(一)公司形式和暂定名
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首次出资均为地、市两级财政部门下属国资机构,以各自出资国有资产承担有限责任。
暂 定 名:阿勒泰雪都文化演艺有限责任公司(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
(二)公司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和时间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股东:地区财政局下属的新疆阿勒泰地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阿勒泰市财政局下属的阿勒泰市国有资产投资服务中心。
出资方式:各股东以现金方式出资。
各股东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出资股东 |
出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新疆阿勒泰地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
1100万元 |
55% |
阿勒泰市国有资产投资服务中心 |
900万元 |
45% |
出资时间:根据章程约定和工作需要逐步认缴到位。
(三)公司注册地
新疆阿勒泰市恰秀路街道团结南路188号。
(四)公司主要职责和经营范围
艺术创作、生产、营销,演艺活动策划,文化创意开发,舞台美术工程设计施工,演出设备租赁、艺术教育培训、影剧院营运、文创工艺品研制营销、文化音视频制作、广告及室内设计制作、书画艺术品创作销售、文化旅游项目开发、演出经纪、餐饮娱乐、劳务派遣等。
(五)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雪都演艺公司作为地区直属国有文化企业,按照《公司法》和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设股东会、党组织、董事会、经理层,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
公司设股东会,由新疆阿勒泰地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和阿勒泰市国有资产投资服务中心组成,行使相关职权。
公司设党组织。由地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根据法人治理结构实际情况统筹设置。公司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对于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的前置程序。党组织成员与董事会成员、经理层成员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相互监督。公司纪检监察职能,由地区纪委监委驻地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负责。
公司设董事会,暂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其他董事4名,1名为总经理交叉任职,1名由阿勒泰市委派,1名为职工董事,1名为经理层副职交叉任职。后期根据公司发展或引进战略投资者情况进行调整。
公司经理层,由3名成员组成。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其中1名副总经理兼任财务总监)。
公司设监事2名,其中职工监事1名。
公司工会等机构的设置,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公司领导人员任免,按照《地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阿地党办发〔2016〕59号)有关规定办理。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意见》等相关规定执行。
(六)公司组织架构
公司主要组织架构由公司内设机构和子公司两个层面构成。具体为:
公司内设机构:暂设综合办公室、财务管理部、策划经营部等部门。其他内设机构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由公司提出,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可逐步增减调整。
公司子公司:公司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要求,合理构建公司架构,可建立若干个职能与资产、资源相匹配的专业子公司,由公司提出,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逐步增设。
(七)公司运作机制
雪都演艺公司与地区歌舞团、阿勒泰市艺术团采取“2+1”模式融合发展,按照面向市场、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内部机制改革,逐步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艺术生产、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用人、分配和投融资机制。
1.艺术生产机制。采用市场运营项目制、演出活动代理制、创作人员委约制、主要演员签约制、演职人员聘用制等方式,使生产出的艺术产品更好地适应市场需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2.市场营销机制。建立强有力的市场营销队伍,开展演艺产品和业务的营销推广;加强演艺业与广电传媒产业、体育产业、旅游业和服务业的相互渗透和有机融合,延伸产业链条,拓展市场空间。
3.用人机制。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全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以事设岗,以岗聘人,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双向选择,实现人力资源配置市场化,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
4.分配机制。演艺公司实行统一的分配机制。采取按岗位、按任务、按业绩定酬,将业务绩效与个人收入直接挂钩,实行以岗位工资为基础,艺术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多种分配方式。
5.财务管理机制。演艺公司实行财务集中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经营考核体系。
6.投融资机制。建立政府采购、项目资助、场次补贴等财政投入机制;建立艺术创作生产发展基金,吸引风险投资基金等社会资本参与艺术生产;有效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吸引企业、个人对演艺公司的捐赠。
三、保障措施
(一)财政支持。地区财政向雪都演艺公司首批投入300万元注册资本,作为公司所需的演出设备添置、新招收人员薪酬等正常运转费用。雪都演艺公司接收地区歌舞团、阿勒泰市艺术团、地区影视译制中心的留用聘用和临时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同工同酬”以及“就高”原则予以保障:公司成立第一年(2021年),地、市财政根据原各自留用聘用和临时人员数量,分别按照工资总额的100%保障到位。第二、三年(2022—2023年),地区财政全额承担原留用聘用和临时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工资总额的100%保障到位。第四、五年(2024—2025年),地区财政按照工资总额的50%保障到位。第六年(2026年)后,公司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自负盈亏。同时,地、市财政采取购买公益性演出和服务、补助公益性演出和低票价惠民演出、扶持精品艺术创作生产、资助基础设施建设等方式支持雪都演艺公司的发展,具体支持办法由地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会同地区财政局、阿勒泰市政府等相关单位另行制定。
(二)资产整合。地区财政局与阿勒泰市相关部门将阿肯艺术中心的房屋、设备和器材等固定资产,在完成内部装修和清查手续后,以非货币资产,对雪都演艺公司同比例增资(涉及专项债的资产按相关规定执行),阿肯艺术中心更名为阿勒泰雪都大剧院。同时,逐步整合文化系统其他国有资产。具体由地区财政局、地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和阿勒泰市政府负责。
(三)人才支撑。地区歌舞团、阿勒泰市艺术团和地区范围内其他事业单位在编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经审批后可到雪都演艺公司挂职、兼职创新、参与项目合作,在公司取得的业绩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定等的重要依据。支持公司通过人才引进、公开招聘、“校企合作”等形式吸纳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办法由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人才服务中心另行制定出台。
(四)薪酬激励。按照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奖优罚劣原则,坚持以绩效工资制为主,建立合理收入分配机制,使一线演职人员、专员技术人员、优秀人才在收入分配中受益。公司具体薪酬和收入分配办法,由组建后的雪都演艺公司提出,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实施。
(五)其他措施。雪都演艺公司组建过程中涉及土地、税收、登记注册等相关问题,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四、推进计划
(一)筹备阶段(2020年9月—11月)。组建方案征求各方意见后进行修订完善,提交地委委员会议和行署常务会审议后,交地区有关部门启动组建工作。
(二)实施阶段(2020年12月—2021年1月)。完成公司章程制定、公司注册登记、内设机构搭建、人员初步到位和首批资本金注入工作;完成非货币资产的整合工作;公司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相关部门(单位)出台支持政策和办法。
(三)提升阶段(2021年2月后)。在相关部门(单位)的支持下,雪都演艺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聚焦主业主责,推动业务布局,确保公司稳健发展、高效运作,积极探索引进战略合作投资者工作,在文化创意、旅游文化演艺等方面拓展合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地区歌舞团与阿勒泰市艺术团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雪都演艺公司组建筹备组,成员单位由地委组织部、地区财政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阿勒泰市人民政府等单位组成,负责指导和协调公司组建工作。
(二)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地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阿勒泰市人民政府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细化相关实施方案,地委组织部、地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尽快完成公司领导班子配备,地区财政局、地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导做好公司章程拟定、注册登记工作。其他单位要根据职责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
(三)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组建雪都演艺公司是地区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涉及公司注册登记、资产整合、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接收等事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协同配合、稳步推进,确保都文化演艺公司顺利组建。
附件: 阿行办发〔2020〕79号.pdf